什么是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本人意愿中断就业通常指的是个人主动解除或不愿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 劳动合同期满后,个人不同意与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
2. 个人因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例如用人单位未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
3. 个人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或辞退。
4. 个人在试用期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5. 个人因用人单位使用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视为“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可能有权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非因个人意愿中断就业。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中断就业是由于企业裁员、经济下滑等外部因素,而非个人主动意愿,则可能被视为“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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